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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雇佣保险,育儿介护法相关的法律修改

  • 執筆者の写真: youkaito924
    youkaito924
  • 3月25日
  • 読了時間: 3分

每年社劳士相关的法律都有更新,今天着重和大家介绍以下2025年度的雇佣保险以及育儿介护方便的法律变更点,请参考。


育児・介護休業法関係(育儿・介护休业法关联)

2025年4月生效的法律如下:

■子の看護等休暇(儿童看护等休假)

・休假的适用儿童范围从“上小学前”扩大到“小学三年级结束前”。

・休假的理由增加了因传染病停课、入学典礼(入学式、毕业式)等情况。

・取消了“连续工作未满6个月的员工不能享受”这一限制。


■ 免除加班的对象者范围扩大

免除加班的劳动者范围将从“抚养3岁以下子女的劳动者”扩大到“抚养小学学龄前子女的劳动者”。


■ 更多公司需要公开男性员工育儿假的取得情况

今后,全职员工超过300人也需要公布男性员工的育儿假取得情况。

原本只有“全职员工超过1000人”的公司需要公开这类信息,但新规定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职员工超过300人”的公司。


■ 育儿、介护远程办公(努力义务)

要求雇主努力采取措施,允许抚养3岁以下子女或照顾需要护理家庭成员的劳动者选择远程办公等。


■ 扩大短时间工作制度的替代选择

如果抚养3岁以下子女的员工无法实行短时间工作,远程办公被正式列为替代措施之一,让员工有更多选择。


2025 年 10月生效的法律如下

■对于抚养3岁至学龄前儿童的员工,雇主可以在下面5个制度中选择2个方式。

 1)更改上班时间,2)采用远程办公,(3) 建立和运营托儿设施; (4) 提供休假以支持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5) 短期工作制度。


■ 单独通知措施并确认意向

企业必须向员工单独告知其选择的实现灵活工作方式的制度内容和适用场所,并确认其使用意向。


■ 在申请怀孕、生育等时以及孩子年满三岁之前,将听取和考虑个人请求。

劳动者或其配偶报告怀孕或生育时,或在孩子满3岁前的期间,雇主应根据孩子和家庭的情况,重新审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条件等。必须单独听取并考虑每个员工的意愿。


雇用保険法関連( 雇佣保险法关联)

2025 年 4 月生效的法律如下:

■雇佣保险费率变更

雇佣保险的缴费比例有所变更,具体内容可以参考之前发布的相关信息。


■高年龄劳动者继续就业福利支付率变更

原本最高 15% 的补助比例将调整为 10%。


■ 设立出生后休假支援给付金

如果父母双方在孩子出生后一段时间内休育儿假累计14天以上,除了育儿休假津贴外,还可以额外领取“出生后休假支援给付金”。


■ 设立育儿时短休业给付金

对抚养两岁以下子女的被保险者,如果为了照顾孩子而减少工作时间,则可向其提供最多相当于减少工作时间期间工资的 10% 的福利。


■ 申请延长育儿假的要求更加严格

孩子满 1 岁后,如因无法入托等原因申请延长育儿假,审批条件将更加严格。只有在公共职业安定所所长认可申请人确实希望尽快复职但无托育资源的情况下,才可能获批。


■修改出生时育儿给付金的申请期限

出生时育儿休业给付金(产后爸爸育儿假)在孩子出生日起8周内(28天或第2期结束)结束时,可从休假结束的次日起申请。


2025 年 10月生效的法律如下:

■ 设立教育训练休假给付金

对休假接受教育培训的参保人员,设立相当于基本津贴的补助金,支付一定比例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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